一、岗位设置及定编标准
学校规模在24个班以上,36个班以下,设校长办公室,配校长一名,副校长一名(兼办公室主任);设教务处,配教导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设政教处,配政教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设后勤处,配后勤主任一名;实行年级行政管理制度,各年段设年级主任一名。不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分别由校长和副校长兼任;36个班级以上,小学段班级数达到12个,初中段班级数达到12个、高中段班级数达到9个,可配学部校长,教务处、政教处可配学部副主任,增配办公室主任一名。
教师编制配制标准:中学三大主课语、数、英按每月72节/人配置,理、化、生、政、史、地按每月76节以上/人配置,其它学科按每月80节以上/人配置,小学可适当增加课时,以上工作量均不含早晚自习;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根据实际岗位和工作量确定。
二、教职员工招聘
(一)招聘原则及标准:
1、招聘原则
坚持先试用后聘任原则。按照任职条件进行初选,对符合条件的先行试聘,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再行办理聘任手续。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应聘人员必须从德、才两方面去衡量、考核,不可畸轻畸重,有才无德、高谈阔论而无能者均不能聘任。
坚持机会均等性原则。学校在职教职工晋职晋级享有均等的机会,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学校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教职工,然后再向外招聘,工作业绩和表现是学校教职工晋升的最主要依据。
2、招聘标准:小学教师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须具备本科(统招二本)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教学毕业年级经验和担任过班主任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中党员、学生干部、家庭在农村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编制招聘教师计划。教务处根据学校规模和各学科课时总量,充分考虑原科任教师留、流的情况,按饱和课时测算出各学科所需教师,编制招聘教师计划,经校长审查后,报校董会审批。
2、应聘者通过学校笔试、试教、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由教导处发出录用通知。
建立各学科教师招聘试题库,由教导处牵头,分管教学校长、相关学科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参加,组织对应聘教师进行笔试、试教,校董会成员、校长应参加应聘教师的面试、背景、体检等情况的综合审查。
3、受聘教职工入职时必须填写《学校教职工登记表》(包括个人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4、入职前,必须提供学校指定的(或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指染有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疾病、癫痫病、间歇性神经病以及严重心理问题)者,不予录用。
4、受聘教职工入职之日,由教导处或学校指定领导,就“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学校规范”等相关事宜与新教职工面谈。
(三)试用与转正
1、新教职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二个月,试用期间学校将对新录用教职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2、试用期薪资执行学校工资制度规定的标准(入职前预先告知受聘教职工)。
3、试用期届满,经学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辞退。
4、正式教职工薪资待遇按学校工资制度执行(入职前预先告知受聘教职工)。
三、辞职与解聘
1、试用期以后,学校或教职工均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解聘或辞职,终止劳动合同,学校解聘教职工一般在寒、暑假前,并提前一个月由教导处或指定领导与其谈话,就可能被辞退原因交换意见,提出诫勉,教职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面申请,一般要求在学校聘请到新教职工接替工作后离职。
2、学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给予诫勉谈话,告知如不改正或改变,学校将予以辞退:
教学常规稀里糊涂、经常体罚学生、组织纪律涣散、随意换课调课、言语污秽穿着邋遢、拉帮结派搞小团伙、经常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
3、学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给予硬性辞退: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学生学科成绩连续下滑,考试倒数的;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体罚学生、侮辱女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散布不利学校言论,诋毁学校声誉的;向外泄漏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4、若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可不必提前通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5、离职当日需办理全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学校。离职手续包括按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学校的财产,移交全部工作,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工资结算,学校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
四、其它
1、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全部信息属于学校的保密资料,任何教师不得外泄或利用。
2、在职和离职教职工不得恶意诋毁学校名誉,对于诋毁学校名誉并对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教职工的招聘和解聘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