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要求和课堂教学考评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教学准备(满分10分):考评时根据完备、认真程度和是否把握要点定等评分。
1、教案内容书写是否完备、符合要求。
要求:教龄5年及以下教师必须书写详细教案,6年以上教师可写略案(略写、提纲型教案),书面或电子档均可,检查时任课教师必须当堂出示。
2、教材、教辅、案例、课件、教具、设备准备是否充分。
要求:保证开课及用,好用,熟练,无临时应付行为。
3、前后内容知识的衔接和联系程度、合理性。
(二)教师基本功(满分20分):考评时根据达到程度定等评分。
1、教态
要求:仪表端庄,举止文雅,着装得体,符合教师职业特点和学校规范要求。
2、语言
要求:普通话标准、规范;用词、用语、用字正确得当;讲解风趣、幽默,不死板、僵硬。
3、板书
要求:设计合理,重点突出,书写清秀,整齐,简练、规范。
4、课堂控制
要求:时间安排运用合理;讲练、质疑、提问有度;学生思维、情绪、纪律把控好。
(三)教学目标、知识技能(30分):根据教师授课内容的教学目标是否明确、重难点是否突出和分解,教师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知识面和讲练内容的熟练程度和正误情况定等评分。
1、教学目标是否明确,重点难点的突出和分解程度;
2、内容密度、难度安排是否合理;
3、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扎实和熟练程度;
4、讲解内容和涉及知识是否熟练、正确、清楚。
(四)教学方法(满分10分):根据教师所用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课程反应和接受情况定等评分。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生动形象,坚持启发式,切忌千篇一律;
3、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兴趣;
4、师生互动好。
(五)教学环节(满分10分):根据达到程度定等评分。
1、思路清晰、层次分明;
2、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教学过程流畅、完整;
3、时间安排、分配、使用得当;
4、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课堂氛围宽松和谐;
5、教学节奏好。
(六)教学效果(满分20分):根据学生课堂掌握知识和技能状况定等评分。
1、完成教学目标规定的教学内容;
2、多数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课堂教学气氛活跃;
3、学生思维活跃,答问、练习正确率高;
4、课堂教学纪律好。
(一)各组按听课要求,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价,或组成课堂教学考评组听课评价。
(二)听课后要填表登记与评价
(三)按月或学期收集“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进行取平均数汇总统计评价,从而得出每一个教师每月或学期的课堂教学考评结果。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