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落实阳光体育行动,开展大课间活动,以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促使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
一、时 间:
早晨6:10-6:30。
二、地 点:
学校主操场集合,路程为校门口到东都花园。
三、参加人员:
中学部全体学生及班主任
四、具体措施:
1、早晨6:10时,由体育委员在指定的场地整好本班队伍,按时参加晨跑,集合时做到快、齐、静,不迟到、不缺席,有特殊情况须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体育老师负责指挥各班有序进行,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不得插队,两两对齐。
2、晨跑中要听从口令,精神饱满,情绪愉悦,跑步要整齐有力,跑出坚定、旺盛的气势,各班要确定好本班的行进呼号,在体育委员的带领下,响亮呼号,呼出自信、奋发的精神。
3、班主任(副班主任)负责本班的跑步纪律和秩序、安全工作、监督学生排好队等工作,必须带学生出门上道、带学生回校进班。
4、加强纪律检查,6:10每班体育委员报告本班实到人数,学生会值日生清点人数,对迟到、缺额人数,按三操纪律检查办法扣分。
5、晨跑锻炼负责人:彭兵兵、符绍龚、樊哲贤、谢大东。
彭兵兵负责整队晨跑起点的纪律和秩序,符绍龚负责终点纪律和秩序,樊哲贤负责晨跑途中的监管。谢大东负责全校的师生晨跑安全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全体中学生,特殊情况须凭家长申请,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备案,无特殊情况的都必须参加晨跑锻炼,要求全体师生坚持跑完全程。
2、每班排为两队,不得拥挤、不打闹、不说话,井然有序的进行晨跑
3、跑步中,任何人不允许将手放入口袋,发现1-2名,扣0.5分,3—5名扣1分,5名以上扣2分;行进中步伐不整齐、无呼号扣1分。
清源学校政教处
2013.10.20